7月9日,湖南省湘潭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
首起安全评价机构违法案件
4月13日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组织对湘潭县某加油站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湖南某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有3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检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在湘潭开展中介服务活动未在安全评价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登记报备,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经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进一步发现,本案所涉企业严重不负责任,既未严格依据安全评价执业准则,也未核实现场实际,就随意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实际上,该加油站95#汽油罐距站内服务设施距离不合规,其东北面围墙高度不合规,也没有对加油站双层加油管道合规性进行评价。 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在湘潭开展安全评价中介服务,却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同时,在安全评价机构信息查询系统上,也查询不到企业是否登记报备。 处理结果 该机构因出具失实报告,以及开展服务前未书面报告等两项违法行为,被警告、责令停业整顿10天,并处罚款5.5万元。据悉,这是湘潭市查处的首起安全评价机构违法案件。
普法贴士 01 违法行为解析 02 法律法规适用
近年来,安全评价机构
被追责屡见不鲜
安全评价机构 违法违规类型 出租出借资质资格 过程控制不严格 报告内容与实际不符 报告存在重大疏漏 报告内容虚假
●出租出借资质
●租借他人资质
●出借资格证书
●未依规提前告知
●未到现场实际勘验
●项目组能力配备不足
●评价报告信息未公开
●安全距离、用电负荷等与实际不符
●对策措施、整改建议等与现场不符
●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
●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
●安全评价报告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报告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
●…………
希望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机构
以此案为鉴,增强守法意识
依法依规执业
否则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 湘潭应急管理 综合整理